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
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,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(一)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用人标准;
(二)贯彻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;
(三)坚持保密、回避、监督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计划
本次招聘公益岗位人员共3名,其中:办公辅助岗位2名,驾驶员1名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。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;遵守宪法和法律,品行端正;做事认真,吃苦耐劳,乐于奉献;身体健康。
2.保山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,40周岁以下,性别不限,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。
3.持有《就业失业证》或《就业创业证》。
4.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。
(二)资格条件
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以外,办公辅助岗位: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,阅读理解能力,语言表达能力,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。具有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。驾驶员岗位:还要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,并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,中专(高中)及以上文化程度,无交通肇事记录,无吸毒、酗酒行为记录。持有A级驾驶证者、退役军人以及专职驾驶员经历者优先。
驾驶员岗位:还要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,并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,中专(高中)及以上文化程度,无交通肇事记录,无吸毒、酗酒行为记录。持有A级驾驶证者、退役军人以及专职驾驶员经历者优先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公告:2022年5月30日发布招聘公告。
(二)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: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。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0日(工作日上午08:0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)。报名地点:隆阳区同仁街2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人事科(308室),工作联系电话:0875—2146068。
(三)报名需提供材料:报名时需携带个人简历、毕业证、身份证以及《就业创业证》或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、《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》原件及复印件。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、资料必须真实有效,不得弄虚作假。
(四)资格审查和初步确定面试人员:根据报名情况,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后择优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。
(五)面试时间和地点:另行通知。面试时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,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。
(六)确定招聘对象: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,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对象。经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员,考察合格的由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与拟招录对象正式签订《劳动合同书》。
五、聘用管理及待遇
(一)聘用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。
(二)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为1个月,公益性岗位协议每年一签,聘用期不超过3年,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。合同期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。
(三)试用期工资2500元/月,正式聘用后工资3000元/月(含“五险”个人承担部分)。并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。
(四)服务期限内单位不提供食宿。
六、纪律和要求
(一)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,取消招聘资格。
(二)招聘小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。
(三)应聘人员计算年龄、失业登记时间等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。
(四)招聘小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,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工作联系人:赵老师、董老师
工作报名电话:0875-2146068;监督电话:0875-2137199
文章来源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WDvtNfQV6aVAOrarVzDjDQ