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市锅炉证培训-锅炉安全培训:特种设备复工复产风险提示
锅炉证书可分为:工业锅炉(R1)、电站锅炉(R2)、锅炉水处理(R3)以及锅炉安全管理人员(A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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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第三十八条:“锅炉、励容器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、场(厂)内转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,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,取得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,向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。”
考试形式:理论+实操,本人参考、单人单桌、机考、及格分为70分,考完试2-3个星期出证。
考试需要条件:
1、报考人要身体健康,且符合工作场合要求。
2、报考人具备有高中以上(含高中)的文化程度,并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。
3、报考人年龄20周岁以上,男60周岁、女55周岁以下。
4、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。
疫情期间连续使用的锅炉
存在风险:疫情期间仍保持连续使用,个别锅炉存在超期未检。 安全提示:复工复产后使用单位主动申请外检或内检,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行。
疫情期间停止使用的锅炉
存在风险:疫情期间部分锅炉存在超期未检,安全附件超期未校验,水质不符合标准、内部锈蚀、结垢,维保工作未正常开展。 安全提示: (1)复工复产后使用单位主动申请外检或内检,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行,杜绝超期使用。 (2)锅炉启用前应对燃料系统、给水系统、电器控制、燃烧系统、烟风系统、本体安全、安全保护装置、安全附件功能等进行全面检查。 (3)对上岗人员开展岗前培训,进一步熟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。开展一次模拟应急演练,锅炉启动后负荷要逐步提高,同时做好巡查工作,一旦有异常情况要启动应急预案和措施,彻底查清原因,消除安全隐患后再启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