溪洛渡卫生院乡村医生招聘公告
为充实村医队伍建设,经研究决定,拟公开招聘乡村医生7名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:
(一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能吃苦耐劳,安心为村民服务,身体健康,有一定的医疗技术,能胜任村医工作。
(二)基本理论扎实,对工作认真负责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服从区域内岗位安排;专业要求:医学相关专业,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,熟悉计算机操作。
(三)年龄:男性20周岁以上,45周岁以下;女性20周岁以上,40周岁以下;有一定工作技能的可适当放宽年龄。
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:
1. 受刑事处罚、有违法违纪记录的;
2. 受吊销执业(助理)医师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的;
3. 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的当事责任人。
二、招聘程序及步骤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2年10月13日至10月30日。
2.报名地点:溪洛渡卫生院办公室(振兴大街117号天苑商场对面)。
(二)资格审查
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。
(三)考察
考察对其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能力素质、工作态度、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,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,重点考核其临床实践能力,有工作经验的优先。
(四)聘用和待遇
1.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签订服务协议,试用期1个月,食宿自理。
2.相关待遇:试用期结束后按乡村医生相关政策享受待遇,正式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可以购买乡村医生养老保险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咨询方式。涉及招聘公告相关信息的咨询(周艳,联系电话:15987023501)。
(二)保持电话畅通。应聘人员在应聘期应保持通讯畅通,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,以便于联系。
(三)确保信息准确。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、个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。
(四)携带有关证件。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,并妥善保存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对违反乡村医生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,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。
(二)本公告由溪洛渡卫生院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另行公告。
五、岗位计划
岗位 | 招聘人数 | 专业要求 | 学历 |
溪洛渡社区卫生服务站 | 1人 | 医学相关专业(需持有国家级助理医师资格) | 中专及以上学历 |
景新社区卫生服务站 | 1人 | 医学相关专业(需持有国家级助理医师资格) | 中专及以上学历 |
佛滩社区卫生服务站 | 1人 | 医学相关专业(需持有国家级助理医师资格) | 中专及以上学历 |
新华社区卫生服务站 | 1人 | 医学相关专业(需持有国家级助理医师资格) | 中专及以上学历 |
新春村卫生室 | 1人 | 医学相关专业 | 中专及以上学历 |
顺河村卫生室 | 1人 | 医学相关专业 | 中专及以上学历 |
水田村卫生室 | 1人 | 医学相关专业 | 中专及以上学历 |
来源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grMtG5TvsP9jw1rUYfIDnw